伟测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7 16: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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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已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乔从缓女
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
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调整授予价格的计算方法
及确定过程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
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
留部分)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并同
意以 28.9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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