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9月11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
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9月11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对象”)。
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2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该2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均发生在其知
悉内幕信息之前,系其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股
票期权行权或交易操作;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
外,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
除以上人员外,不存在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
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
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
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