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4-078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50,000 股已
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
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1,489,524 股
减少为 91,439,524 股,注册资本将由 91,489,524.00 元减少为 91,439,524.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和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福建福昕
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
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
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
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如下: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
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