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2 证券简称:天德钰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股东 Corich LP、Richred LP、共青城盛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盛红投资”)、共青城飞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飞红投资”)
(上述 4 家股东以下合称“转让方”“出让方”)保证向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德钰”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12.83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4,090,223 股。
? Corich LP、Richred LP、盛红投资、飞红投资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转让方
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Corich LP 与 Richred LP 同为 Richred Limited 控
制的企业,盛红投资与飞红投资同为共青城汇红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企
业。天德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 Corich LP、盛红投资、
飞红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转让方合计持股比例由 10.23%减少至 9.23%。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
下: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收盘持股数
序号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持股比例
量(股)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 Corich LP 为天德钰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天德钰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天德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 Corich LP 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Richred LP 非天德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Richred LP 为天德钰境外员工持股平台;盛红投资、飞红投资非天德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德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盛
红投资、飞红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天德钰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告的《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Corich LP、Richred LP 的普通合伙人均
为 Richred Limited,Corich LP 与 Richred LP 同为 Richred Limited 控制的企业;盛红
投资、飞红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共青城汇红投资有限公司,盛红投资与飞红
投资同为共青城汇红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让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量 转让后持
序号 股东姓名 数量占总
(股) 例 量(股) (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 41,834,475 10.23% 4,090,223 4,090,223 1.00% 9.23%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实际受让数量 占总股本 限售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股) 比例 (月)
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深圳市康曼德资 私募基金管理
本管理有限公司 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
私募基金管理
人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上海牧鑫私募基 私募基金管理
金管理有限公司 人
J.P. Morgan 合格境外机构
Securities plc 投资者
合计 4,090,223 1.00% -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
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4
年 9 月 20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天德钰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79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管理公司 19 家、证券公司 13 家、保险公司 4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 家、私
募基金管理人 37 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10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6 家
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12.83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409.0223
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
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
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