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92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
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名,实
际出席董事 14 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
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 6 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
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不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
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
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340 万元股权、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10 亿元股权和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79,329.30 万元
股权以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400 万股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
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
请的信托借款 89,283 万元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由沈阳亚泰
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
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以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
公司、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亚泰吉盛投资有限公
司名下不动产和在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继续为上述业务提
供抵押担保,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13,340 万元股权、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17,400 万股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
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 3
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
至不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00 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 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
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
额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
的委托借款 5 亿元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
公司、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
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
泥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3,568.43 万元股
权和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2 亿元股权、亚泰建材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3.05 亿元股权、亚
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14,790 万元股
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 600 万元股权和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000 万元股
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质押担保,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000 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
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
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由于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利程融资租赁(上海)
有限公司及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
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融资担保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普通担保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1.75 亿
元、0.2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
集团有限公司对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省建融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不超过 2 亿元(额度内循环使用)提供
的连带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同意公司为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
在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设备直租、回租业务授信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
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借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
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00
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48,160 万元股权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
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
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担保措
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由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市城市
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担保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净资产的 237.34%。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宜(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