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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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15,630,5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
配现金股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8,468,917.8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
年度分配。
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15,630,5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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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0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咨询电话:0429-2324121
传真电话:0429-210180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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