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南京迪威尔
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迪威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4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876,362.74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1
日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0]B05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
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0)等其他公开披露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备注
油气装备关键零部件精密
制造项目
合计 65,920.00 53,215.38 -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深海油气开发水下生产系统关键部件制造项目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超募资金金额 备注
深海油气开发水下生产系
统关键部件制造项目
合计 20,435.00 13,808.37 -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油气装备关键零部件精密制造项目”、
“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尚未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尚未支付 支付的合
拟使用募 累计已投 预计节余
序 扣除手续 的合同尾 同尾款和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入募集资 金额
号 费后净额 款和质保 质保金后
额(A) 金金额(B) (D=A-B
(C) 金金额(E) 金额
+C)
(F=D-E)
油气装备关
密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合计 47,215.38 42,186.26 3,200.48 8,229.60 7,270.51 959.10
注:1、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资金划转完成后,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金额”指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
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
银行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
质保金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
期闲置,公司拟先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款
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与此同时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公司已履行的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迪威尔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迪威尔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坤杰 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