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6 17: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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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提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
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乔志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许瑞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现根据《公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乔志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
届董事会一致。
  乔志龙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乔志龙,男,1976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历任山西省
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朔州区域管理委员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华新同辉
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
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
  乔志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志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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