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未超过公司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
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
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9月24日至登记日:2024年10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12层
咨询联系人:徐俊雄、林育昊
咨询电话:0754-88781767
传真电话:0754-88781755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