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5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 100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4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7,335,43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7.828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由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7,293,084 99.9261 35,234 0.0614 7,117 0.0125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7,295,484 99.9303 35,234 0.0614 4,717 0.0083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薪酬方案的议
案》
安民先生为公 0,379
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耀先生为公司 0,379
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长明先生为公 0,379
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良先生为公司 9,679
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勇先生为公司 0,378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又强先生为公 7,353
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鸣先生为公司 0,378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昕女士为第四 5,027
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杰刚先生为第 0,377
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和议案 5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甘为民,肖佳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
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