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4-065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8,304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律师针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公司员工针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取消授予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
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激
励计划规定,由于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激
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5,28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
同时,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所涉3,02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再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综上,
本次合计作废38,30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
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委员同意公司作废上述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
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委员同意公司作废上述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作废上述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
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五)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