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54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年9月25日上午9:15 至 下 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年9月25日9:15—9:25,9:30—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5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1,994,561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3.740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6,038,546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本的8.36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5,956,015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5.3751%。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4,151,25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4.01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议案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86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337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019,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7354%; 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963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7,530,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6135%;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 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86,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2581%; 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 份的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