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 外服控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5 19: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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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
第十一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授予总量×当年
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鉴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中有 1 人 2022 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位于 60 分(含)至 70 分之间,其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待解除限售股总数为 44,550 股,个人绩效系数为 70%。公司拟回购注销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365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将由 2,283,509,850 股变更为 2,283,496,48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等书面证明文件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政编码:200011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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