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在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
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
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
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硅矿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约 13,000 万元在云南省收购储量不低于 1 亿吨用于工业硅冶
炼的石英砂岩矿的采矿权。本次收购采矿权旨在降低外购硅矿成本、保障公司硅
基产业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有助于公司完善工业硅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行业
竞争力。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积极推进该事项,全权办理与本次收购
有关的全部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