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拓生物: 博拓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5 18: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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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5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音龙先生主持,
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与会董事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就拟实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同意公
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
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
项如下:
划的约定取消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
相应调整;
宜;
协议;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
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和办理具体有关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及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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