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25 18: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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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4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股。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
总 股 本 将 由 83,322,800 股 变 更 为 83,320,000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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