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 关于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证券之星 2024-09-25 17: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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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
                  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871)于
局”)下发的《关于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范庆伟、李会君、刘克平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20 日内向青岛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高度重视并作出整改要求,及
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组织
相关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刻反思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公司组织相关人
员认真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相关
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整改情
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工作安排
  (一)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
  公司于 9 月 4 日收到《决定书》后,第一时间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传达了《决定书》的内容。为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
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为组成人员,董事会办公
室、审计监督部负责具体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深入查证问题、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
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查证,寻找问题根源,并
制定了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
  (三)强力落实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和有关部门务必通力合作,群策群力,分
项落实各项整改内容,整改工作完成质量由监事会、审计监督部跟进检查考
核。
     二、问题及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存在问题
  经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所持子公司青岛即
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即聚机电”)49%股权转让给吕仁红,转让价
格为 2,450 万元。公司经 2022 年 4 月 27 日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即
聚机电 11%股权以 550 万元价格转让给吕仁红、40%股权以 2,000 万元价格转让
给宫相开。截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按照合并口径确认投资收益 4,164.12
万元,占 2021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68.27%,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未履行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
第 13 号)第四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
条的规定。在前述事项中,公司董事长范庆伟、时任总经理李会君、时任董事
会秘书刘克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培训,前期已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
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通过邮件、微信等形式发送有关规则要求自学,后续将
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
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规范董监高及相关
人员的行为,切实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公司也将持续安排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部门举办的相
关培训及学习。
  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对公司的三会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法律
法规、证监会规章以及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审计监督部联合董事会
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专项内审工作,针对三会审议程序的工作重点,对审议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审核完善,对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的缺失进行查漏补
缺,从根本上完善公司审议程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公司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三、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本次整改对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公司根
据青岛证监局下发《决定书》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
相关规定,积极开展了自查和整改工作,认真持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公司通
过本次整改工作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
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常态化学习,增强规
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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