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4-09-25 0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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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最终实现青岛双
星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KUMHO TIRE CO., INC.,以下简称“锦湖轮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
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
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
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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