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25 00: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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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
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刘宗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
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证券
时报》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
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证券
时报》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核查<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在《证券时报》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
可持续发展,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
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回购股份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回购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证券
时报》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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