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2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 256,08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56,080,00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7 月 8 日证监许可
〔2021〕
票 44,444,445.00 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后,
公司的总股本为 444,444,445.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
东 1 名,为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
股份数量为 256,080,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57.62%,锁
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锁定期届
满,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
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
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
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作出的本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
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
由本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如本公司
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后,视自身实际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股份减持。
(2)对于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
的股份,在本公司承诺的相关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
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如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如发行人上市后如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
(3)本公司减持的股份总额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限制,
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
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作出的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
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
票买卖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由本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56,080,000 股,占公司
发行后总股本的 57.62%;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
股数量 流通数量 股数量
股本比例
黑龙江出版集
团有限公司
合计 256,080,000 57.62% 256,080,00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56,080,000 -256,080,00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8,364,445 256,080,000 444,444,445
股份合计 444,444,445 0 444,444,445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版传媒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
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