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4 22:51: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神马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神马股份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
下核查意见: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经营业务出口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主,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
波动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公司不进行单
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等额 5,000 万美元,额度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业务规模不超过等额 5,000 万美元。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等额 500
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额 5,000 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
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业务规
模不超过等额 5,000 万美元,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
日常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
超过等额 5,000 万美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业务规模
不超过等额 5,000 万美元,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日
常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尚需上级国资主管机构审批后实施。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风险。
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外汇交易损失的风险。
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
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投资。
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
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
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
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范法律风险。
业务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
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人中信证券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
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
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中信证券
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寒冰         程宣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神马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