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 神马股份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4 2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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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提高应对外汇波
     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
     动风险,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等额5,000万
     美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业务规模不超过等额5,000万美元,同时授权董事
     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具体操作方案、签
     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尚需上级国资主
     管机构审批后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
     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违约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和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经营业务出口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
币结算为主,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
范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
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
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等额5,000万美元,额
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业务规模不超过
等额5,000万美元。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等)则不超过等额5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等额5,000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
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
限于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
掉期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业务规模不超过等额5,000万美元,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
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等额5,000万美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业务规模不超过等额5,000万美元,同时授权
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
协议及文件。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尚需上级国资主管机构审批后实施。公司拟开展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履约的风险。
序审批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外汇交易损失的风险。
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
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投资额不得超
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
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投资。
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业
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
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
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
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人中信证券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
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
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
套期保值;中信证券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
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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