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 神马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4 20: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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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书面、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神马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
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08]171 号)、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国资考分〔2020〕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
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
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
编号:2024-117)。
   (二)审议通过《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关于规范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
                                      《中
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
全面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
目的,可以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
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计划管理办法》明确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形处理等各项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四) 审议通过《关于核查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神马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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