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4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
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
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情况下,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
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以当前总股本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1,906,804.60 元。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期权行权等原因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2024 年中期分红条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 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24 年 9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股东。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595,340,230 股为基
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2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4 年 9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9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