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河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45,132,74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2,243,601.3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XYZH/2021XAAA50306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62,794.5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7,186.77 万元(包括存款利息收入和手续费
支出)。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序 项目实施主 募集资金承
项目名称 金额(含
号 体 诺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
置换金
额)
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金河佑本生物
(一期) 制品有限公司
杭州佑本动物
疫苗有限公司
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
项目 金河生物
合计 80,224.36 62,794.50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差异 10.11 万元为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三、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考虑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结合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
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
(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三)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
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上述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募集资金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投项目实施进
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保障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五、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
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韩 杨 黄 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