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1 证券简称: 严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债券代码:123243 债券简称: 严牌转债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的 0.3763%;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数量为 19.665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留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17 人;首次和预留授予归属的激励对象人
数合计为 80 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中有 10 人重复)。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涉及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归属事项,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了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和 2022 年 11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其主要内容如下:
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约为 2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80%;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约为 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2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及监事)。本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80 人。
占本激励计划公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告时公司总股本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李钊 董事、总经理 16.80 6.72% 0.10%
陈平 副董事长、董事 16.80 6.72% 0.10%
董事会秘书、副总
余卫国 8.60 3.44% 0.05%
经理、财务总监
核心骨干人员(77 人) 157.80 63.12% 0.92%
预留 50.00 20.00% 0.29%
合计(80 人) 250.00 100.00% 1.4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批
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股 6.40 元,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4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
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 40%
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一个归属期 4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二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三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各
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目标值 营业收入目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8,500.00 万元 85,000.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9,500.00 万元 95,000.00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11,000.00 万元 110,000.00 万元
各指标权重 45% 55%
各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率(P) ∑(各指标实际达成值/各指标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考核指标 各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结果 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P≥100% X=100%
业绩目标达成率(P) 80%≤P<100% X=P
P<80%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计算依据,下同。
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公司层面实际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各归属
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目标达成结果确定实际可归属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
目标达成结果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按作废
失效处理。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并
依照激励对象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标准系数确定 激励对
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9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
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
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
《关于制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连勇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
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
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2-064)。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首次授予日)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 3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5.70 万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数量与授予价格的议案》,经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 194.30 万
股调整为 233.16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50.00 万股调整为 60.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6.40 元/股调整为 5.08 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8 月 30 日作为预留
授予日,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案》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的议案》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
应报告。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首次授予 2022 年 11 月 15 日 6.40 元/股 200 万股 80 人
预留授予 2023 年 8 月 30 日 5.08 元/股 60 万股 18 人
注:上述授予价格、数量及人数均为授予日当天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 5.70 万股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0 万股调整为 194.3 万股,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 80 人调整为 77 人。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完成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170,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51,201,000.00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数为 204,804,000 股。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数量由 194.30 万股调整为 233.16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6.40 元/股调整为 5.08 元/股。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5.28 万股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为 74 人。
(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204,80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61,441,2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价格由 5.08 元/股调整为 4.78 元/股。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完成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170,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51,201,000.00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数为 204,804,000 股。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预留授予数量由 50.00 万股调整为 60.00 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40 元/股调整为 5.08 元/股。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16 万股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本次作废后,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204,80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61,441,2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
授予价格由 5.08 元/股调整为 4.78 元/股。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经过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5.08 元/股调整为 4.78
元/股。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44 万股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未达到全额归属条件,应当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17.1432 万
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上述内容外,其余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
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为 77.479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为 19.6656
万股。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钊、陈平、许天恒回
避表决。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
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进
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
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届满。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 司 未 发 生前述情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归属条件。
③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
属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均满足其归属前的任
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下表所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对应考核年 净利润目标 营业收入目标 出具的《审计报告》
归属期
度 值 值 ( 中 汇 会 审
第一个归属 [2024]3748号):归属
期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各指标权重 45% 55% 利润为6,561.73万元,
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
各年度业绩 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
∑(各指标实际达成值/各指标目标值)×该指
目标达成率 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标权重
(P) 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
各年度业绩目标 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考核指标
达成结果 比例(X) 净 利 润 为 7,263.16万
P≥100% X=100% 元,营业收入为
业绩目标达成率 72,147.65万元。
(P)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
P<80% X=0% 核要求,公司层面第
注:1、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比
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计算依据,下同。 例为85%。
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
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首次授予部分中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 名激励对象离职及预
留授予部分中1名激
定考评结果,并依照激励对象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励对象离职外,剩余
量。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 74名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绩效考核为A或
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标准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 B,满足个人层面归属
份数量: 比例为100%;剩余17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考评结果 A B C D
象绩效考核为A或B,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N) 例为100%。
综上所述,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
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公告
编号:2024-054)。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
(二)归属人数及数量: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73
人,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数量为 77.071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763%;预
留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17 人,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
为 19.665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60%。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议案》后至办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期间,首次授予部分中有 1 名激励对
象自愿放弃本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080 股,该部分已获授但未办理归属登
记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予以作废。因此,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合计 73 名,对应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77.0712
万股。
(三)授予价格(调整后):4.78 元/股。
(四)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属的限
获授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
制性股票数量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
(调整后) (万股) 量的比例
李钊 董事、总经理 20.16 6.8544 34.00%
陈平 副董事长、董事 20.16 6.8544 34.00%
董事会秘书、副
余卫国 总经理、财务总 10.32 3.5088 34.00%
监
许天恒 董事 7.80 2.6520 34.00%
核心骨干人员(69 人) 168.24 57.2016 34.00%
合计(73 人) 226.68 77.0712 34.00%
注:
获授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归属的限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
(调整后) (万股) 量的比例
李钊 董事、总经理 12.9 4.3860 34.00%
陈平 副董事长、董事 12.9 4.3860 34.00%
董事会秘书、副
余卫国 总经理、财务总 1.2 0.4080 34.00%
监
核心骨干人员(14 人) 30.84 10.4856 34.00%
合计(17 人) 57.84 19.6656 34.00%
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9 月 25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首次授予部分上市流通数量为 77.071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763%;预留授予部分上市流通数量为 19.6656 万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60%。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
份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其转让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
[2024]9811 号),截至 2024 年 9 月 2 日止,公司已收到 80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
的 967,368.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认购款项,合计人民币 4,624,019.04 元,其
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967,36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656,651.04
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4,804,000.00 元, 实收资 本 人 民 币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20,420,000 0 120,42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84,384,000 967,368 85,351,368
总股本 204,804,000 967,368 205,771,368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归属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
本结构表为准。
(二)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32 元/股。本
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04,804,000 股增加至 205,771,368 股,将影响和摊薄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出具《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
作废及归属事项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及本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并
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9811 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