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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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
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
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逐项审议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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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
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
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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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10:00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 66 号之一
(三)召集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卢盛林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逐项宣布议案表决结果、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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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
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从公司长远发展
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
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完善内部
绩效考核机制等一系列路径保障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激励和内部人才梯队的升级,
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为股东带来更持久的回报。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