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9-23 16: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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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52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分别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有关信息进行
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有效身份证件、激
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文件和凭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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