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9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9 日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
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
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表决权。根据该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由郭旭升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1.00、2.00、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8)。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
效持股凭证、《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
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
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二)。
(3) 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
一)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
或传真上注明“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
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会。
(4) 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 1 号
联系电话:0570-3376108
传真:0570-3376108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人:陈亦霏、徐益曼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
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2) 本次股东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日),9:15-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金沃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
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或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
内画“√”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联系人: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
行承担。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