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A 股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H 股代码:01858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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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
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
人员自觉遵守: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
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
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
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
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
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
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
发言/提问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
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
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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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
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
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
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
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理。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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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14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 10 号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2024 年 10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
绍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并逐项审议下列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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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三)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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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79,026,078.82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
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3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383,568,500 股,扣除 A 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 227,145 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
股份数量为:383,341,35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817,332.47 元(含税)。2024
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26%,公司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现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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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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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
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以及增加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等方式的调整。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证监许可〔2021〕3702 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8,428,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81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14,553.8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712.8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3-00041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相关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相关银行的相
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
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 A 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6,712.83 万元低于《北京市春立正达
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
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骨科植入物及配套材料
综合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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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12,013.31 200,000.00 106,712.83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以及变更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具体原因
随着骨科耗材领域集采政策实行的广度及深度不断扩大,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过审慎研究,对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上市后积极推动上述募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初期,一方面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
及行业政策变化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市场环境出现较多不确定性,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放
缓。同时近年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基于成本控制与风险防范的
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各项投资与支出更加谨慎,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
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充分考虑、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
(二)募投项目变更调整情况及具体原因
(1)骨科植入物及配套材料综合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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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业务拓展和生产基地布局的战略需求,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及实际业
务发展运营的需要,综合考虑到未来市场环境,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将新增邢台市琅泰本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琅泰本元”)、
河北春立航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立航诺”)两家全资子公司与春立医疗作
为“骨科植入物及配套材料综合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计划变动状态 变更前 变更后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① 邢台市琅泰本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邢台市琅泰本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533MA0G0WJG0P
法定代表人 魏章利
成立时间 2021 年 0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5,000,000.00 元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跨越路东侧、棉纺路北侧院
注册地址
内 6 号厂房 B 区
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禁止审批的货物或技术
经营范围 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② 河北春立航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② 河北春立航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533MA0CKBIU9C
法定代表人 岳术同
成立时间 2018 年 08 月 02 日
注册资本 3,0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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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跨越路东侧、棉纺路北侧院
注册地址
内 6 号厂房 A 区
合金材料技术研发与推广;医疗器械、金属材料生产及销售;精密
件锻造;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者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
经营范围
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2)骨科植入物及配套材料综合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原因分析
本次变更新增琅泰本元及春立航诺作为实施主体。琅泰本元系公司专业从事各类产
品生产过程中喷涂工艺的全资子公司,春立航诺系公司专业从事各类产品上游原材料的
全资子公司,增加上述两个实施主体,可以更好地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发挥公司内部各
生产主体的协同效应。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调整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将新增琅泰本元、北京乐驰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乐驰医疗”)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计划变动状态 变更前 变更后
物医药产业基地
物医药产业基地
业开发区
业开发区
有场地和租赁方式,以及研发检测
设备购置,进行研发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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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 邢台市琅泰本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参见本章节之“1、骨科植入物及配套材料综合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调整情况及具体原
因”。
② 北京乐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乐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MA04H1Y617
法定代表人 张春
成立时间 2021 年 11 月 08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0.00 元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 39 号院 2 号楼
注册地址
检验检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检验检
经营范围 测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调整原因分析
本次变更新增琅泰本元及乐驰医疗作为实施主体。琅泰本元系公司专业从事各类产品生
产过程中喷涂工艺的全资子公司,乐驰医疗系公司专业从事检验检测的全资子公司,增加上
述两个主体,有利于加强相关产品喷涂技术改进及研发过程中的检验检测能力的提升,从而
更好地发挥公司内部各生产主体的协同效应,增强研发能力。
本次将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新增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一,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相应由北京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威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扩展至北京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威县高
新技术开发区、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可以充分实现公司新老生产研发基地的协同发展,整
合公司内部资源,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业务发展有
积极正面影响。
本次新增实施地点和调整实施方式,有利于缓解公司募投项目现有研发办公场所紧张的
现状,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新增的实施地点与公
司现有场地相邻,有利于保持员工稳定,且周边配套成熟,便于后期研发物料管理,促进公
司进一步发展,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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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等方面的调整,是公
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
出的审慎决定。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充分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
子公司业务定位,合理利用子公司区位优势,提高公司现有资源的整体使用效率,有利于加
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已经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
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现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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