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54 人调整为 53 人
●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30 万股调整为 720 万股
●授予价格:首次授予价格由 2.35 元/股调整为 2.25 元/股。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
交易发生的情形。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调整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不再将其列
入本次激励计划名单。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将该名激励对象的份额调整至预留部
分。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54 人调整为 53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730 万股调整为 720 万股,预留股票数量由 70 万股调整为 80 万股。
(二)授予价格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
量及/或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2.35-0.10)=2.25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54 人调整为 53 人,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730 万股调整为 720 万股,预留股票数量由 70 万股调整为 80 万股,授予价格
由 2.35 元/股调整为 2.25 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
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上述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
授予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
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
(一)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事项合法、有效;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可依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授
予;公司本次授予的基本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股
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