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4-134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04月08日、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
为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3.9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担保额度的调剂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天津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公司”)在广发银行天津分行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9,000 万元,担保期限 2 年;公司与广发银行天
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孙公司大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环境”)在广发银行天津分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担保期限 1 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的施工;节水灌溉材料、管材、管件、型材、板材、饮水用塑料管材的开发、制
造、销售、安装;水利信息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智能水务信息化及自
动化设备制造、集成及施工;污水处理、水净化处理、水资源综合开发及利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0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47,261.47 483,559.83
负债总额 414,205.82 347,457.89
资产负债率 75.69% 71.85%
净资产 133,055.65 136,101.94
流动负债 316,844.78 286,682.59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90,990.35 241,779.49
利润总额 -2,567.11 4,644.17
净利润 -3,011.26 5,488.91
注:上述2023年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水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二
护专用设备制造;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
专业设计服务;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型膜材料制
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高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
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水利相关
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劳务派遣服务;输电、供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0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118.27 17,494.27
负债总额 7,295.48 6,280.27
资产负债率 38.16% 35.90%
净资产 11,822.79 11,214.00
流动负债 7,295.48 6,280.27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368.28 8,353.26
利润总额 693.39 2,567.35
净利润 608.79 2,216.53
注:上述2023年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一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保证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金额:9,00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
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协议二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保证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大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金额:1,00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
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 止 本 公 告 披 露 日 ,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司 获 得 审 批的 对 外 担 保额度为
为 244,175.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0.7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28,429.53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3.6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23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0.16%,公司、水电公司、慧图科技为宁夏水发就利通供水申请银行固定
资产贷款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
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