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获授
公司股票行为,根据《管理办法》,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不再将其列入本次激励
计划名单。除此外,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其他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0 万
股限制性股票。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