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 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20 23: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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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9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
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将前期
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2 月 2 日期间所回购的 4,017,200 股股份的用途进
行变更并注销,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将由 229,450,267 股减少至 225,433,067 股,注册资本也将做相应调整。(变
动前股份数量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
                        具体应以注销时公司的实际股本数量为准。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
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
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登记方式如下:
  申报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 3 号 7 号楼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8:30-12:00、13:00-17:00)
  登记联系人:王光平、王伟
  登记联系电话:0851-86298482
  登记联系传真:0851-86298482
  邮编:550000
  联系邮箱:002873@xtyyoa.com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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