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
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认
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总裁的
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资料,并发表如下审核意
见: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任财务负责人孟雪霞女士,董事会秘书李波先生的简历等材料,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玉杰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忻卫
敏先生、许立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孟雪霞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兼任财务
负责人,聘任李波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周旭红、金玉丹、李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