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意见书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意见
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4S店升级改
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结项,并将前述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相关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