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20 20:56: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的公司股份 2,551,005 股不参与现金分红。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 540,796,782
股×0.26 元/股=140,607,163.32 元(含税)。
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140,607,163.32 元/543,347,787 股*10=2.587793 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2587793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截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扣
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540,796,7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40,607,163.32 元(含税)。自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因新增
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4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2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年 9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Receipts,以下简称“GDR”)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向 GDR 对应的境内基础 A 股股票名义持有人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派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规定,按照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自获取 GDR 分红收入后,如 GDR 投资者需要享受相关税收
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GDR 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日与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相同,现金红利将由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于 2024 年 10 月 4 日通过 Euroclear Bank SA/NV、
Clearstream Banking, S.A.发放给 GDR 投资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
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
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40,607,163.32 元/543,347,787 股
*10=2.587793 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587793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根据《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第四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 号
  咨询联系人:秦楠
  咨询电话:0514-80889866
  传真电话:0514-8794366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扬杰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