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4-024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公司拟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53,34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 12,267,200.00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为现金分红,不涉及股本变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
不包含回购股份。若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配方案一致。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34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
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
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