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科技”)分别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方等外部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
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同意子
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 70%以
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7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在前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
各主体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对同一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在年度总授信及担保总额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
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向公司
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本次授权事项的授权期限与
本次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有效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与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银行广州分行”)
签署了《授信条件通知书》,恒润光电向中国信托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同日,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恒润光电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信托银行广州
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任一时点公司向中国信托银行广州分行提供担保的融资
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并已经公
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5 月 17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3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刘平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 LED 元器件封装和照明应用业务。
恒润光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945,361,462.36 789,543,955.59
负债总额(元) 578,405,797.57 443,964,175.30
净资产(元) 366,955,664.79 345,579,780.29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434,199,432.64 466,884,856.41
利润总额(元) 21,578,735.68 17,415,307.07
净利润(元) 21,375,884.50 17,859,856.97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
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保证期间: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份(如分期提款),且各部份的债务
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债务人
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2、保证人
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纳之日起
二年;若债权人分次要求的,则为每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二年。3、部份或
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任。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 26.20 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4.40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8.3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总余额为 0 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