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131 号 17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3.68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航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86,452,777 99.5477 694,400 0.3707 152,599 0.081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上海荔之
实业有限
公司业绩
补偿款支
付期限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持有效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盖一尘、林添远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