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56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红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13 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 0.13247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 本次调整原因:自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
露日,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故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
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对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 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 95,162,608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
份数量 1,335,692 股后的股本 93,826,916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 12,197,499.08 元(含税)。2024 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 2024 年半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2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 1,335,692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5)。
二、 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由 1,335,692 股增加至 3,087,416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
况如下:
公司拟以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 95,162,608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3,087,416 股后,公司本次实
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 92,075,192 股。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13 元(含税)调整为 0.13247 元(含税,保留小数
点后五位)。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2,197,499.08元÷92,075,192股≈0.1324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0.13247×92,075,192≈12,197,200.68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
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综
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1324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利润分配总额为12,197,200.68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
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