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东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燕东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
的实施将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骨干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
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
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