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4-106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78 号)(以下简称“《事
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八)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6 月 7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6 条规定“上市公司
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
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公司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差错更正涉及事项
《事先告知书》载明:1.“2017 年 6 月,相关人员虚构拉萨啤酒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远征包装)的《纸箱采购合作协议》,拉萨啤酒银行账户向远征包装银行账户转账
披露为对远征包装的预付款 1,800 万元、其他应收款 2,100 万元,导致西藏发展 2017 年年
度财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预付账款 1,800 万,同时上述其他应收款性质与真实情况不
符,存在虚假记载。”2.“西藏发展 2018 年年度报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虚减其他应付款
表虚减其他应收款和少数股东权益 9,500 万元,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与真实情况不符,存在虚假记载。”3.“2017 年 8 月西藏发展向吴小蓉借款 2980 万。
为共同借款人向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借款 2,800 万元。2018 年 5 月,西藏发展向阿拉丁控
股借款 8,000 万元。2018 年 1 月和 6 月,西藏发展向永成实业和江西喜成贸易有限公司开具
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合计 3,700 万元。上述事项未按规定记账,导致西藏发
展 2017 年年度报告分别少计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2,872.24 万元;2018 年中期报告少计
其他应收款 29,330.00 万元,少计财务费用 1,110.00 万元,少计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
二、公司关于差错更正的说明
关于《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上述事项 1,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
预付账款科目,公司已在 2018 年年度及后续年度报告中列示为其他应收款。关于《事先告知
书》载明的上述事项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
相关科目,公司已经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披露了相关财务报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司涉及的相关诉讼案件主要为时任董事长利用其权限的特殊规定直接决定对外借款金额,公
司于 2018 年知悉相关借款案件后,已经在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后续年度报告中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了账务处理。
公司收到的《事先告知书》,仅为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事先告知。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
果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根据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监管
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尽快核查完善上述相关会计差错更正
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