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 盛屯 公告编号:2024-08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张晓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能够胜
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与上年相同,其中: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