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张生安先生的辞职报告,
张生安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
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
张生安先生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山东海科新源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生安先生的辞
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
会的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
张生安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3 年 8 月 7 日至第二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生安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 26.9550 万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 0.12%;东营市谛达
威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53.1195 万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69%;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
份。张生安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
同时,严格遵守其在(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
的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等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