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8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
由董事长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
相关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江苏广通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胜通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