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分配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87,801,776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9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9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9月13日至登记日:2024年9月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708 号
咨询联系人:杨雪兰、戴斌琴
咨询电话:0574-63932279
传真号码:0574-6307038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