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
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并通过公司内部宣传栏张贴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时限达到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
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
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
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草
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