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董事兼副总经理宋志刚先生、董事唐传训先生、副总经理周海先生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志
刚先生,董事唐传训先生,副总经理周海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597%,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宋志刚先生,董事唐传训先生,副总经理
周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
宋志刚 集中竞价 2024 年 9 月 10 日 7.55 5,000 0.0020
唐传训 集中竞价 7.52 100,000 0.0399
-2024 年 9 月 13 日
合计 105,000 0.0419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宋志刚先生、唐传训先生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份/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副总经理周海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83,088 0.6322 1,578,088 0.6302
宋志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5,772 0.1580 390,772 0.15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87,316 0.4741 1,187,316 0.4741
合计持有股份 649,813 0.2595 549,813 0.2196
唐传训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453 0.0649 62,453 0.02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7,360 0.1946 487,360 0.1946
合计持有股份 568,602 0.2271 568,602 0.2271
周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151 0.0568 142,151 0.0568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6,451 0.1703 426,451 0.1703
注:本公告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均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
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