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 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会制订并执行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的
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本次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配方案一致,符合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订并
执行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相关要求,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6,012,88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工业园泾浜路 88 号
电 话:0510-86217149
传 真:0510-86217177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